对于出口欧盟的某些产品进行CE认证是根据附件II的模块B(欧洲型式检验)和模块C(基于内部生产控制的型式符合性)的合格评定和检查。
什么是合格评定?
在CE标记过程中,整体产品合格评定是实现我们系统可靠性的主要概念。产品合格评定包括测试、检验和认证。
评估完成后,制造商或授权代表必须起草符合性声明 (DoC)。
什么是公告机构?
公告机构是一个合格评估机构,已获得欧盟委员会成员国的通知并获得公告机构的批准,可以针对给定指令开展合格评定活动。
通常,当制造商不使用协调标准(因为它们不存在或因为制造商选择不使用它们)时,公告机构 (NB) 在欧洲指令/法规的范围内行事。在这种情况下,NB的评估是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并且安全水平与使用存在的协调标准相同。
根据模块B(欧洲型式检验)的合格评定和检查
在本模块中,公告机构检查技术文档以评估产品的技术设计。此外,就样品而言,公告机构必须验证它是根据技术文件制造的,并确定根据协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适用规定设计的元素,以及在未应用这些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创建的元素。必须进行测试以检查解决方案是否已正确应用。在没有应用协调标准中的解决方案的情况下进行测试以检查制造商采用的解决方案是否符合立法要求也很重要。
一旦完成这些验证,公告机构必须就所开展的活动及其结果制定一份评估报告。如果型号符合要求,公告机构将向制造商发出欧盟型式检验。
应通知公告机构制造商对产品进行的任何更改,以对其进行分析并检查更改是否影响任何法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应再次评估受影响的要求。此外,公告机构必须将法规或实施规则中可能影响其产品符合性的变更通知制造商。
NB 应将其已颁发或暂停的欧盟类型证书通知其通知机构和其他NB。此外,制造商应将欧盟型式检验证书和其他相关信息的副本保存10年以供国家当局使用。
根据模块C的符合性评估和检查(基于内部生产控制的类型符合性)
制造商确保产品符合欧盟型式检验证书中描述的类型,根据授权法规 制造,并贴有CE标志。
这些模式适用于风险类别较高的产品,所以在咨询相关认证的时候是需要了解具体产品及其用途才能进行相关性的评估确定认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