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房屋或活动板房,是指在异地建造并运输到建筑工地进行完全组装的建筑产品。在本指南中,我们介绍了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了解的与欧盟活动板房市场相关的法规和安全标准。
通常被称为活动板房的建筑产品包括:
模块化集装箱房屋
预制板
移动房屋
本指南不包括电器(如冰箱或空调)。但是,我们包括有关电气装置(如电线)的信息。
建筑产品法规 (CPR)
为了改善建筑产品的市场和自由流动,并使欧盟国家能够确保欧盟建筑工程的安全,建筑产品法规(CPR)为建筑产品的营销设定了条件。
CPR 提供了评估和表达建筑产品性能的方法和标准(即性能声明)以及应用 CE 标志的条件。
活动板房
CPR 仅适用于存在协调标准的产品和组件。预制房屋尚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因此,进口商和制造商可以选择通过请求欧洲技术评估 (ETA) 来遵守法规,或者可以避免法规。
当为打算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建筑产品颁发 ETA 时,性能声明 (DoP) 和 CE 标志是强制性要求。
门窗等部件
尽管预制房屋和其他同义建筑产品未涵盖在协调标准中,但构成建筑工程的某些组件(如门窗)可能属于一个或多个协调标准的范围。
如果存在标准,则必须遵守 CPR 并遵守 CE 标记规则。因此,在考虑适用法规时,进口商和制造商不应仅考虑预制房屋,而应考虑其各个组件。
产品范围
CPR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建筑产品的基本特征。建筑产品是指需要组合在一起才能永久融入建筑工程(即建筑物)并影响建筑工程性能的任何产品或一组单独的组件。
尽管预制房屋是非协调产品,但最终构成预制房屋的其他组件可能是协调产品,包括:
视窗
门
卫浴电器
烟雾控制系统
协调标准
符合其各自协调标准的产品受益于符合相应基本要求的假设。
存在协调标准的组件示例包括:
EN 14351-1–门窗–产品标准,性能特征。
EN 13830–幕墙–产品标准。
EN 13241-1–工业、商业和车库门和大门–产品标准、性能特征。
EN 12101–烟雾和热控制系统。
EN 14688–卫生器具 – 洗脸盆 – 功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性能声明 (DoP)
如果进口商或制造商选择将符合协调标准的建筑产品投放到欧盟市场,或者已为其颁发了ETA,则应起草 DoP。
DoP提供与相关协调技术规范规定的所需基本特性相关的产品性能信息。CPR第6条第2款包含DoP的内容,包括:
1.产品参考。
2.产品性能一致性的评估和验证系统。
3.适用的协调标准或ETA的参考。
4.产品的预期用途或用途。
5.根据适用的协调标准或ETA评估的声明性能。
欧洲技术评估
如果协调标准不涵盖产品,制造商可能会走“欧洲技术评估组织 (EOTA)路线”,最终在产品上贴上CE标志。EOTA提供与协调标准类似的功能的欧洲评估文件 (EAD)。
技术评估机构 (TAB)
当制造商确定特定EAD涵盖其产品时,可以向基于特定EAD和欧洲技术评估 (ETA)发布的技术评估机构 (TAB) 提出请求。如果找不到EAD,可以提出开发请求。
ETA提供了与产品性能评估相关的具体信息,DoP需要此信息。
可以在NANDO-CPR数据库和EOTA站点中找到TAB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