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品CE认证基本要求
为保护建筑工程整个生命周期中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建筑产品及其各部件都必须适用于其预期用途。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必须在经济合理的使用寿命内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机械阻力及稳定性
2.防火安全
3.卫生、健康与环境
4.使用安全
5.噪音防护
6.节能及保温
7.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建筑产品性能声明(DOP)
建筑产品的性能声明(DOP)是在CE标志(CE Marking,是CE认证的一部分)基础上,对于CE认证相关信息的说明和补充、不仅包括申请者信息、产品信息、标准信息、产品性能等,还包括公告机构(Notified Bodies)的相关信息、经销商的相关信息(如有)等。
认证等级(AVCP等级)。
建筑产品法规将建筑产品CE认证共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1+,1,2+,3和4。如下表所示,制造商和公告机构在各等级中执行以下任务。
AVCP等级 | 1+ | 1 | 2+ | 3 | 4 |
工厂生产控制 | 制造商 | 制造商 | 制造商 | 制造商 | 制造商 |
制造商取样,进一步测试 | 制造商 | 制造商 | 制造商 | ||
性能评估 | 公告机构 | 公告机构 | 制造商 | 公告机构 | 制造商 |
初次检测 (工厂和工厂生产控制) | 公告机构 | 公告机构 | 公告机构 | ||
持续监督和工厂生产控制的评估 | 公告机构 | 公告机构 | 公告机构 | ||
审核-公告机构取样检测 | 公告机构 |
注意:无论产品对应哪种认证等级,制造商均应在此基础上对建筑产品的基本特点进行声明(DOP)。
市场各参与方的责任
认证后的产品在市场流通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参与方包括: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和授权代表。
制造商:
1.发布产品的DOP;
2.产品加贴CE标识;
3.保存文件至少10年;
4.确保系列产品保持声明的性能;
5.确保产品(或包装)上标有鉴定标识和联系地址;
6.提供产品说明和安全信息;
7.产品与DOP不一致时采取补救措施;
8.指定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欧盟法律要求,制造商如不在27个欧盟成员国和4个欧洲自由贸易协议国家境内,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授权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以确保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在流通过程及使用期间产品安全的一致性。此时,授权代表除承担制造商的职责外,还承担以下职责:
1.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
2.对被市场监督机构发现的不合CE要求的产品、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但是已加贴CE标签的产品,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如产品下架或退出市场;
3.已加贴CE标签之产品型号在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如遇欧盟有关法律更改或变化,其后续生产的同型号产品也必须相应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欧盟新的法律要求。
进口商:
1.只有产品符合CPR时才能投放到欧盟市场;
2.确保仓储或运输环境不会破坏产品与DOP的一致性;
3.产品与DOP不一致时采取补救措施;
经销商:
1.需要时,确保产品标有CE标识并附有必要的文件;
2.确保仓储或运输环境不会破坏产品与DOP的一致性;
3.产品与DOP不一致时采取补救措施;
认证申请流程
1.制造商确定产品、基本特点、用途、出口目的国家(国家不同,后续的要求会有不同);
2.申请人填写CE认证申请表,并寄送相关资料;
3.确定检验标准、认证等级和相应的周期及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寄送产品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
5.申请人支付认证费用;
6.产品检测,审阅技术文件;
7.出具检测报告和CE认证证书/CE认证符合性证书(COC,具体取决于产品的认证等级)
8.制造商为产品CE标志;
9.定期产品检测和/或工厂审核。
需要提交的文件
1.认证申请表(英文或目的国语言;含产品名称、型号、申请人和制造工厂地址等);
2.产品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
3.产品清晰、详细的图片;
4.产品使用说明书(英文或目的国语言);
5.工厂生产控制程序记录文件;
6.工厂初步自检产品报告(包括产品的基本特点信息和评估结果等);
7.其他技术文件及其他所需文件。
周期和费用
不同的产品,需要的认证等级不同,因而认证周期不同,最快的只要15个工作日,慢的则需要6个月甚至更久。
认证费用也因产品和所需认证等级而异,安全等级越高,认证费用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