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类:低风险设备,如小型非危险介质压力容器、简单管道附件等;(认证模式:A)
II类:中低风险设备,如中等容积的非危险介质容器、普通工业管道等;(认证模式:A2、D1、E1)
III类:中高风险设备,如处理危险介质的压力容器、大型工业管道系统等;(认证模式:B+D、B+F、B+E、B+C2、H)
IV类:高风险设备,如大型危险介质储罐、高压锅炉、复杂组合装置等。(认证模式:B+D、B+F、G、H1)
不同风险类别的设备,对应不同的认证模式,且企业可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选择高于自身风险类别的认证模式,但不能选择低于要求的模式。
1. 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
这是最基础的模式,也是I类设备的默认选择。核心要求是制造商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等全流程进行自我管控,确保产品符合PED指令附录I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ESR)。
核心流程:① 确定产品属于I类风险;② 按照PED基本安全要求完成设计、制造;③ 进行内部检验(如压力测试、外观检查);④ 编制技术文件(设计图纸、计算书、材料合格证书等);⑤ 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DoC),加贴CE标志,即可进入欧盟市场。
注意事项:制造商需保留所有技术文件和检验记录,以备欧盟成员国监管机构抽查,保存期限至少为产品投放市场后10年。
2. 模式A2(内部生产控制+监督抽查)
是模式A的补充升级,在模式A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告机构的监督。公告机构会对制造过程的最终评定(如最终检验和压力试验)进行不定期抽查。
3.模式B(EC型式试验)
核心是“型式样品测试”,适用于II类至IV类设备,但通常需与其他模式(如D、E、F模式)组合使用,不能单独作为完整的认证模式。流程核心是制造商提交代表性的型式样品,由公告机构进行全项测试(如压力测试、无损检测、材料力学性能测试等),测试合格后出具型式试验证书,证明该型号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符合PED要求。
4. 模式C2(符合型式)
基于模式B的基础上,由公告机构审核制造商的生产过程,确认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或设计审核合格的方案)一致。适用于II类至III类设备,核心是“批量一致性管控”,确保生产过程不会偏离已验证的设计和制造标准。
5. 模式D(生产质量保证)
核心是“体系审核+持续监督”,适用于III类和IV类设备,是中高风险设备的常用模式之一。公告机构审核制造商的生产质量体系(需基于ISO 9000体系,补充PED专项要求),审核通过后,对生产过程进行持续监督(如年度审核),确保制造商能够稳定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
流程要点:① 制造商建立符合PED要求的生产质量体系;② 公告机构审核体系文件并进行现场审核;③ 审核通过后,制造商可批量生产,公告机构定期进行监督审核;④ 每批产品需保留检验记录,公告机构可随机抽查。
6. 模式D1(生产质量保证,单独应用)
与模式D的核心区别在于,无需配合模式B使用,可单独作为完整的认证模式。公告机构不仅审核生产质量体系,还会对产品的设计环节进行间接审核,确保设计和生产均符合要求。适用于设计和生产流程成熟、风险可控的III类设备。
7. 模式E(产品质量保证)
核心是“全流程产品监督”,适用于IV类高风险设备,基于ISO9000体系,要求公告机构对每台产品的制造过程(材料检验、焊接、无损检测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每台产品都符合PED要求。
关键特点:监督范围覆盖生产全流程,而非仅针对体系或型式样品,安全性最高,适用于处理危险介质、高压、大型的IV类设备(如大型危险介质储罐、高压锅炉)。
8. 模式E1(产品质量保证,单独应用)
与模式E类似,可单独作为完整认证模式,无需配合其他模式。公告机构对每台产品的生产全流程进行监督,同时增加对设计环节的审核,进一步提升合规性,适用于风险极高的IV类设备。
9. 模式F(产品检查)
核心是“最终产品检验”,适用于IV类高风险设备,可单独使用或作为模式E的补充。公告机构对每台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最终检验和测试(如水压试验、气密性测试、外观检查等),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制造商方可加贴CE标志投放市场。
与模式E的区别:模式E侧重生产过程全程监督,模式F侧重最终产品检验,流程相对简化,但安全性仍能满足高风险设备要求。
10. 模式G(EC个别检查)
又称“单台验证模式”,适用于非标、定制化的承压设备(如大型定制压力容器、特殊工艺管道组合件),这类设备无法批量生产,需逐台进行认证。公告机构对单台设备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等全环节进行逐一审核和测试,合格后出具个别检查证书,每台设备均需单独加贴CE标志和公告机构代码。
11. 模式H(全面品质保证)
是最高等级的认证模式,适用于IV类高风险设备,基于ISO 9001标准,要求公告机构对制造商的设计、生产、检验、售后等全流程质量体系进行全面审核和持续监督,确保产品从设计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都符合PED要求。
12. 模式H1(全面品质保证+专项监督)
是模式H的升级版本,在全面质量体系审核的基础上,增加对设计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最终产品的专项评定,进一步强化对高风险设备的管控,适用于风险极高、结构复杂的IV类设备(如大型联合压力设备组合装置)。
(一)核心选择原则
(二)实操注意事项